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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关于申报货物类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1访问量:823信息来源:http://zcgl.xztu.edu.cn/info/1029/10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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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西省2018?D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晋财购〔2017〕2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通用类商品试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晋财购〔2017〕31号 )》《忻州师范学院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院财〔201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第一批次货物采购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
各单位需要采购的货物凡属于“山西省2018?D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目录中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货物和“网上商城试行品目目录”中的货物均应进行申报,学院统一实行协议供货(网上商城)采购。
二、采购程序
1、采购计划报送。采购单位填写“忻州师范学院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及网上商城计划采购清单”,资产处将根据以“物有所值”及“低价优先”为原则,结合资产配置标准,确定拟采购目录。
2、登陆网上商城。采购单位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栏目进入网上商城平台,以满足采购需求为前提,查询并预定意向商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网址: http://shanxi.gpmart.cn/)依托“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行(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
3、资产管理处将采购单位填写“忻州师范学院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及网上商城计划采购清单”报财务处进行经费审核。
4、备案。由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根据采购计划向山西省财政厅上报备案。
5、合同签订。供应商接受订单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动按照电子订单确定的商品信息、服务内容、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生成电子合同。
6、实施采购。供应商根据合同进行供货,采购单位在收到商品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商品验收。
三、要求
1、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协议供货的要求,各单位申报设备原则上不允许申报“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目录中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行品目目录”之外的品牌和型号。
2、各单位申报购置设备,填写《忻州师范学院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及网上商城计划采购清单》(见附件1),表中各栏务必逐项填写准确、清楚,以便进入政府采购流程。
3、经费负责人按照学院有关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填报经费来源,经费负责人要对经费来源、使用额度、合理性负责。
四、时间安排
6月18日前报资产管理处设备科(电子版发送xzsysbk@163.com)。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