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体育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体育大学垃圾清运、消纳项目(三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体育大学垃圾清运、消纳项目(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XHTC-FW-2020-01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举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体育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10-62968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延举 010-6390594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内容,已经取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21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声明:本公告附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体育大学官方免费下载;本公告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不得从事营利活动。
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请注明招标编号):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2123795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举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4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文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将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wyj@xhtc.com.cn邮箱,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北京体育大学垃圾清运、消纳项目(三次招标)
二、采购人编号:BTD-ZB-2020016
三、招标编号:XHTC-FW-2020-0174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预算金额:16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
六、采购内容:
按照北京市现行的垃圾清运、消纳相关规定,负责完成学校指定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 (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绿化垃圾清运、消纳至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共计约6000吨左右/年。
备注:1.根据北京市2019年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采购人进行相应的垃圾分类,但若采购人未做到完全符合条例标准,供应商不得引用条例标准为由不完成每日垃圾清运消纳。2.投标人需明确消纳的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
七、服务期限:
两年,合同签订采用1+1形式,即合同一年一签订,第一年合同服务期满,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后,双方按照上一年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服务要求等内容续签,续签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但如果在合同履约期间中标人累计发生五次垃圾未日产日清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或拒绝续签合同。垃圾未日产日清是指垃圾压缩箱内垃圾已满当天未拉走或当天拉走第二天8点前未将垃圾压缩箱放置到学校垃圾转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