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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经管及教科学院实验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4访问量:1300
信息来源:http://zc.sicnu.edu.cn/p/7/?StId=st_app_news_i_x636941104373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经管及教科学院实验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20120190466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域 省本级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5-21 17:58    
采 购 人 四川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2    
预算金额(元) 890000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供应商需要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凭购买凭证前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领取。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9-05-22 09:00到2019-05-28 16: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6-11 10:00    
开标时间 2019-06-11 10:00    
投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8476045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联系人:何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010-6334894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何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010-63348948
备注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四川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使用。主要包含教科院2019年学前教育专业设备、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析与预测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数量:1批。第一包:(1)供货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交货。(2)供货地点:成都市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校内用户指定地点。第二包:(1)供货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交货。(2)供货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校内用户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第一包:(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的详细技术指标和配置方案;(2)投标人(中标人)必须负责所投标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培训;(3)投标人(中标人)应提供其它保证本包设备长期正常运转和常规保养所需的全套标准辅件配件、专用工具和说明书等;(4)投标人(中标人)应提供原厂针对本包所有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5)用户提出维修、维护等服务要求后,售后服务应在4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并完成维修;(6)设备免费质保及保修3年。第二包:三年售后服务;宏观分析系统需包含第一次上门培训(2天不限人数)及甲方指定人员技术培训(不低于2周) 3年服务期内免费升级(以公开发布版本为准;微观定制框架系统需提供一次上门培训(1天不限人数)和甲方指定人员技术培训(不低于1周)3年服务期内免费升级(以公开发布版本为准)。(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内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存在国家强制规定或行业标准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第一包:低音木琴(含琴锤) 1.音域范围c-a1,包括f#和bb;★2.均为复合纤维键盘,共振箱由实心松木制成(含琴锤)等;第二包:会议交互式平板 65寸4K触摸屏,内置安卓7/Win10双系统。支持白板书写,支持无线传屏。电脑手机可快速投屏,最多同时支持4路分屏投屏,包含所有安装及配套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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