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
乘客电梯项目。
(二)采购内容、数量等
乘客电梯1台
(三)供货周期及地点要求
1、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在6个月内完成定制开发、安装及调试。
2、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二、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价人可以是电梯的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如报价人为电梯制造商须满足如下条件:
I、电梯制造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II、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
Ⅲ、电梯制造商在长沙市内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的分公司(提供该机构工商注册的地址信息),且该分公司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Ⅳ、电梯制造商提供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
(2)如报价人为电梯制造商合法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I、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II、报价人须获得电梯制造商代理的资质证明;
Ⅲ、报价人在长沙市内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的公司或分公司(提供该机构工商注册的地址信息),且该公司或分公司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Ⅳ、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上述“(1)”中第I、II条的要求。
Ⅴ、报价人提供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
三、报名方式
自本采购项目发出采购公示起, 供应商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以电话方式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并以短信方式发送供应商全称、报名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给采购方联系人,采购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 5月21日 17时 00 分 。
联系人: 高老师;电话0731-87027486,17711735401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①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 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②响应文件送至:长沙市。
③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监督
国防科技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王振业 办公电话:0731-87000962
国防科技大学采购中心:谭琳 办公电话:0731-87027460
传真:0731-87027470 邮箱:cgzx@nud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