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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千亩园学校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7访问量:410
信息来源:

泾县千亩园学校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2023014

二、项目名称:泾县千亩园学校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利民厨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宛溪南路274号

成交金额:7791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

品牌:科蓝环保

规格型号:20000m³/h

数量:1台

单价:29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文贵、张传根、李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金额为9349.9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千亩园学校、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天府路北苑小区东南侧约110米、泾县财富东路36号,联系电话13865303385138563135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千亩园学校

地址:泾县天府路北苑小区东南侧约110米

联系方式:13865303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联系方式:13856313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梅工

电话:13865303385、13856313501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千亩园学校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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