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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解析 | 光伏组件招标采购经济性改善措施研究
发布日期:2022-11-17访问量:541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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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引领与技术革新的推动下,光伏行业步入高速发展阶段,全产业链非对称式扩张引发了上下游产能错配问题,为了在复杂市场环境下改善光伏组件招标经济性,本文提出了三方面的改善措施,分别从招标窗口期的选择、招标模式的制定、评分办法与评审过程的重构进行了深度研究。光伏组件代表了一类典型设备,作者基于该设备招标提出的措施,在同类设备招标采购中具有广泛的参考价值。同时,宏观视角与全局思维作为本文技术观点背后的指导思想更值得采购管理人员思考。


光伏组件是光伏发电项目的主要设备,约占光伏发电项目总造价的60%,其采购的经济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可行性。近两年光伏组件产业链悄然变化,引起价格异常波动,传统的招标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项目经济性要求。为了全面改善招标采购的经济性,本文提出了三方面的改善措施,分别从招标窗口期的选择、招标模式的制定、评分办法与评审过程的重构进行了深度研究。


近两年光伏组件行业发展分析


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指出,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条件。提出的十二项有关要求和支持性政策措施,加速了光伏行业全面平价时代的进程。2019年光伏组件价格稳步下降,全行业一片如日方升的景象。但2020年、2021年光伏供应链爆发了两起涨价事件。

事件一:2020年下半年玻璃涨价事件。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抑制的市场需求,在下半年集中爆发,光伏玻璃的供应能力跟不上光伏组件的需求,供应缺口不断扩大。光伏玻璃价格从20多元每平方米暴涨到40多元每平方米。光伏组件生产商全面亏损,多数订单暂停、涨价甚至终止。直到2021年4月,光伏玻璃供求趋于平衡,价格回归理性。 

事件二:2021年上半年硅料涨价事件。自2021年初开始,硅料价格连续6个月狂飙突进至210元/kg,相比年初的83元/kg,涨幅高达1.5倍,此事件影响强度甚至超过了2020年的玻璃涨价事件。组件厂家的成本线与光伏电站投资商的收益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这两次涨价事件都是由供应链产能错配引起,被资本市场运作放大,但终将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自我调节而消灭。在事件持续期间内,光伏组件价格振荡上行并进入高敏感期。

上述事件给光伏组件招标采购工作提出了一个课题,即如何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改善光伏组件招标采购经济性。


在复杂市场环境下改善招标经济性措施


(一)应用市场分析技术选择招标采购窗口期

一般情况下,当拟采购项目具备立项与技术文件时,就可以认为具备招标条件,应启动招标工作。但是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除了“具备条件”外,更要考虑拟采购项目是否处于价格窗口期。

1.理清光伏组件的成本构成,确定分析路径与关键目标

经过调研测算,目前光伏组件的生产成本构成大致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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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伏组件生产成本中,电池片成本占比高达66%,其次为边框9%,玻璃7%,这里的边框一般为铝材。如果按双面组件考虑,则背板由玻璃替代,那么玻璃的成本占比将超过边框的成本占比,达到11%。可以看出,组件的主要生产成本呈现出以电池片为主体,边框与玻璃为两翼的结构形式,这一体两翼就是市场分析的关键路径。

铝材与玻璃在国民经济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场景,社会关切度高,国家调控措施多,要注意关注大宗商品中的铝与玻璃的价格异常变化,常规波动一般不会对光伏组件整体生产成本产生重大影响。 

电池片是我们分析的关键目标,它是由硅片通过制绒、扩散、刻蚀、镀膜、印刷、烧结一系列工艺生产出来的。硅片是硅料通过提纯、还原、拉棒、切片而产生的。硅料就是前文所述硅料涨价事件的主角,它是光伏组件产业链的上游,它的生产工艺为化工生产模式,产能缺乏弹性。在全产业链高速发展时期,硅料受制于其化工生产模式的特性,跟不上硅片、电池片、组件的产能扩张速度,导致硅料供应产生缺口进而获得议价权,自上而下主导全产业链价格。

2.从关键目标切入,对上下游供求关系进行关联分析

光伏产业链自上而下可以表示为: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终端。

从第三方披露的行业数据得知,2021年硅料产能约190GW,硅片产能约233GW,电池片产能约350GW,组件产能约370GW,终端需求约190GW,由此可见光伏产业链中间环节产能显著高于两端,整体成橄榄型结构。

除了硅料产能缺乏弹性之外,其他各环节产能调节都相对灵活,可以说除硅料外的其他环节都可以通过降低开工率,减少对上游的需求,来反制上游的议价权。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可以通过图2进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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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料涨价压力通过各环节逐步向下游传导,终端需求会因为组件价格突破项目投资收益红线而被迫降低开工率甚至停工,进而导致需求萎缩。终端需求萎缩会造成组件环节订单量迅速下降,进而导致组件减产。需求萎缩现象会自下而上传导,迫使上游硅料价格出现松动,但是松动的硅料价格又会引发下游需求回暖,进而拉动硅料价格回升。市场受博弈情绪影响,全产业链周期性价格变化成为常态。

3.控制开标时间与价格窗口期匹配

从发出招标公告到开标,存在不少于20天强制时间要求,这么长的时间周期显然不利于在多变的光伏组件市场中捕捉价格窗口期。为了提高开标的机动性,光伏电站投资商应在年度采购需求确定后,尽早发出招标公告,满20天后转为延期开标,延期后的开标可免于20天周期限制。

投资商可以充分利用推迟开标后的机动时间去寻找价格窗口期,同时权衡考虑项目设备的交付计划。通过主动调研与第三方信息采集,尽可能全面地掌握产业链各环节的开工率,利用开工率判断产业链是处于回暖期还是萎缩期。当产业链进入萎缩期且硅片产能×开工率≤硅料产能,即可组织开标工作,届时将获得相对优惠的组件开标价格,随即快速签订合同并支付投料款,完成价格锁定。

目前笔者已经通过按月编制光伏组件市场信息要报的形式对市场分析工作进行应用转化,为招标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集中招标与独立招标搭配,控制需求均匀放量

目前光伏组件招标采购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单一项目为单位进行独立招标,另一种是对同类项目打包进行集中招标。一般来说,集中招标相比独立招标具有明显的优势,包括方便集约化管理,发挥规模效应等。

集中招标采购在各个行业中有着广泛的应用经验。近十年来,光伏组件集中招标采购大行其道,每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招标都能推动组件价格下降。很多光伏电站投资商一度认为招标采购规模越大,标的物价格越低,“以量换价”成为光伏行业共识。

未曾料想时至2021年,光伏组件集中招标价格屡创新高,残酷的市场现实打破了“以量换价”的行业共识。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已无法做到“一招鲜,吃遍天”。

招标模式的制定应紧跟行业发展的脚步,不能用惯性思维去选择招标模式。“以量换价”是否行得通,需要从不同视角来看。

1.光伏电站投资商视角中的集中招标

每年的三月、四月、七月、八月是光伏组件招标高峰期,国家电投、华能、华电、大唐、中核、三峡、中广核、中电建、中能建等大型电力投资企业或者施工企业一般都会把组件招标工作安排在这几个月,并且会组织较大规模的集中招标。

为了推动集约化采购管理,减少采购频次,提高采购效率,光伏电站投资商会将集中招标规模越做越大。很多投资商甚至使用框架形式的集中招标,即便项目还没有落地,也要为了扩大招标规模而预估一个容量。这种模式放在2020年以前无可厚非,属于典型的“以量换价”的手段。

2.光伏组件厂商视角中的集中招标

光伏行业发展至今,主要光伏电站投资商基本是国字头中央企业,每家企业的年度投运目标明确,开标价格透明。组件厂商在报价时更多是考虑投资商的企业性质与年度投运能力,而不是单次集中招标的规模。对此笔者曾与多家光伏组件厂商的销售负责人做过沟通交流,他们为了维护与各个投资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只要客户单次招标项目容量超过100MW,其报价就不会考虑规模因素。组件厂商报价的依据是对客户的企业性质进行区分,国企一类,民企一类,国企因为有政府信誉做背书,往往可以享受比民企更优惠的价格。笔者通过市场信息价调研发现,组件厂商对所有国企的报价基本在同一水平,同一时期同一类客户,他们会给出几乎相同的报价。目前光伏项目单体容量普遍超过100MW,从组件厂商的报价原则来看,集中招标采购已经产生了边际效用递减。

3.资本方视角中的集中招标

光伏行业发展的良好前景吸引了众多资本方,大量资本流入光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2021年由于各大光伏电站投资商集中进行光伏组件招标活动,在短期内释放了大量需求预期,迫使光伏产业链上游纷纷为保障供应而开始签订锁量不锁价的长单协议,导致产业链上游步入供应紧张状态。资本是具有逐利性的,当产业链某一环节处于供求紧张状态时,别有用心的资本方就会通过对关键物料捂盘惜售、囤积居奇等手段,制造供应缺口,掌握议价权,进而推动下游环节被迫跟涨。2021年猛涨的硅料价格就是最好的证明。

4.集中招标与独立招标的权衡

通过三个视角的转换,可权衡分析以制定出合理的招标模式,概括为集散搭配,在规模效益发生边际效用递减范围内,提升采购规模,同时规避行业采购高峰期,控制需求释放强度。具体以100MW为标准单位,少于100MW的项目做加法,集中招标,发挥规模优势;大于100MW的项目做减法,分标段分期招标,控制规模与节奏,平缓释放需求信号。

笔者建议电站投资同行,审慎控制招标需求放量,避免引起供应链价格剧烈波动。

(三)应用价值工程理论对评分办法与评审过程进行重构

价值工程是以提高产品或作业价值为目的,通过有组织的创造性工作,寻求用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的一种管理技术,价值工程的计算公式为:价值=功能/成本,可以说价值工程能够有效改善研究对象的经济效益。

在光伏组件招标采购过程中,综合评分法被广泛采用,一般分为价格、商务、技术三部分,各部分通过加权汇总形成最终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存在两个待解决的问题:其一是如何对评分权重进行科学配置;其二是如何展现评审结果的经济性。这两个问题都可以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妥善处理。

1.应用价值工程理论对评审指标进行重构

以新能源公司的光伏组件商务评审办法为例,应用价值工程理论分析评审指标分值设置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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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总共列举了七项指标,各项分值设定看上去各得其所,但是追本溯源却找不到科学依据,只是因为该公司多年传承的标准模板就是科学合理的吗?这是全行业的共同问题,多数招标人都知道自己的评分办法是什么,而不知道为什么。

从各项分值的状态就可以看出,分值设置粗枝大叶,没有经过科学的计算论证,这样的评分办法经不起质疑,经济性更是无从谈起。

笔者参考价值工程中功能重要性系数的计算方法,对这七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重新分配分值。

具体操作过程分为:组建专家组→评价指标分组→分组打分计算→数据合并与指标权重重构。

(1)组建专家组

在公司内选取5名经济类专家或业务骨干,组成专家组。

(2)评价指标分组

经专家组讨论,评价指标分组方式为,指标1至4合并为财务水平与其他指标共同作为一级指标进行评价,财务水平中的四项指标作为二级指标进行评价。

(3)分组打分计算

5名专家根据每项指标的重要性进行主观打分,打分区间为0~10分,每项指标的最终得分为5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

一级指标的评价打分情况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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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2的专家评分,总结出四个一级指标的重要性排序情况,财务水平=三年业绩>三标体系>文件质量。按照重要性排序,套用“0-4打分法”计算重要性系数(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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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的评价打分情况如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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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4的专家评分,给出四个二级指标的重要性排序,资金流动性>资产负债率>银行资信>盈利能力。按照重要性排序,套用“0-1打分法”计算重要性系数(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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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数据合并与指标权重重构

依据表3一级指标重要性系数进行第一次权重分配,在第一分配的基础上,对二级指标依据表5重要性系数进行二次分配,即可得到全部七项指标权重的最终分配方案(见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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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6可以看出,原分值经过重新分配后产生了明显变化,整个过程体现了各项指标两两对比后的客观结果。 

评分办法的设置绝对不是简单的分值调整,它必须具备完善的工作程序与科学的论证过程,最终呈现出严谨性、科学性、可追溯性。这是改善经济性的先决条件。

2.应用价值工程理论对评审过程进行重构

以某新能源公司的光伏组件评审结果为例,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的满分都是100分,各自的权重分别为10%、40%、50%。价格分计算方式:高于基准价每1%扣2.5分,低于基准价每1%扣1.25分,基准价计算方式:以全部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下浮2%作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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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中,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分法的既定评分细则给出了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但是无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经济性做出客观评价。

为了客观呈现出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笔者参照价值工程理论中的功能指数法对评审过程进行重构。

总体思路为:价值指数V'=功能指数F'/成本指数C'。具体分两步进行。

(1)计算价值指数V'

首先分别计算商务分与技术分的指数,按二者权重比例合并计算出功能指数F';然后通过报价计算出成本指数C',代入公式得出价值指数V'。

①计算A投标人的价值指数V'

商务分指数计算:8.9/(8.9+8.6+8.4+5.5+7.7)=0.2276,

技术分指数计算:37.5/(37.5+ 34.7+37+36.4+33.3)=0.2096,

合计功能指数F'计算:0.2276* 0.2+0.2096*0.8=0.2132,

成本指数C'计算:1.75/(1.75+1.71+1.74+1.66+1.69)=0.2047,

价值指数V'计算:0.2132/0.2047= 1.0417。

②计算B投标人的价值指数V':

商务分指数计算:8.6/(8.9+8.6+8.4+5.5+7.7)=0.2199,

技术分指数计算:34.7/(37.5+ 34.7+37+36.4+33.3)=0.1940,

合计功能指数F'计算:0.2276*0.2+0.2096*0.8=0.1992,

成本指数C'计算:1.71/(1.75+1.71+1.74+1.66+1.69)=0.2000,

价值指数V'计算:0.1992/0.2000= 0.9958。

③计算C投标人的价值指数V'

商务分指数计算:8.4/(8.9+8.6+8.4+5.5+7.7)=0.2148,

技术分指数计算:37/(37.5+34.7+ 37+36.4+33.3)=0.2068,

合计功能指数F'计算:0.2276*0.2+ 0.2096*0.8=0.2084,

成本指数C'计算:1.74/(1.75+1.71+1.74+1.66+1.69)=0.2035,

价值指数V'计算:0.2084/0.2035= 1.0241。

④计算D投标人的价值指数V'

商务分指数计算:5.5/(8.9+8.6+8.4+5.5+7.7)=0.1407,

技术分指数计算:36.4/(37.5+ 34.7+37+36.4+33.3)=0.2035,

合计功能指数F'计算:0.2276*0.2+0.2096*0.8=0.1909,

成本指数C'计算:1.66/(1.75+ 1.71+1.74+1.66+1.69)=0.1942,

价值指数V'计算:0.1909/0.1942= 0.9833。

⑤计算E投标人的价值指数V'

商务分指数计算:7.7/(8.9+8.6+8.4+5.5+7.7)=0.1969,

技术分指数计算:33.3/(37.5+34.7+37+36.4+33.3)=0.1861,

合计功能指数F'计算:0.2276*0.2+0.2096*0.8=0.1883,

成本指数C'计算:1.69/(1.75+ 1.71+1.74+1.66+1.69)=0.1977,

价值指数V'计算:0.1883/0.1977= 0.9526。

(2)分析价值指数V'

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价值指数V'汇总如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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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表8可以看出综合评分法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D,而价值工程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招标投标情况得出两种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案。

情况一:当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不尽相同时,应选用价值指数V'进行降序排列。理由:对不同方案进行价值指数评价时,V'越大性价比越高。所以这种情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A。

情况二:当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基本一致时,应选用|V'-1|进行升序排列。理由:对单一方案进行价值指数评价时,V'等于1时为最佳状态;V'小于1时,可能出现功能不足;V'大于1时,可能出现功能过剩。所以这种情况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为B。

综上,价值工程法在评审过程中侧重于经济性比较;综合评分法在评审过程中侧重于既定规则下的评分比较;价值工程法相较综合评分法具有显著的科学性与适用性。如果在评审过程中全面应用价值工程理论,就可以不再对价格进行单独评审,真正做到不唯价格论,进而引导投标人重视投标方案的性价比,最终改善招标活动的经济效益。


结论


在光伏组件招标不同阶段,深入进行市场分析研究、审慎选择招标模式以及科学应用价值工程理论,可以较大程度改善招标采购经济效益。光伏组件代表了一类典型设备,本文基于该设备提出的招标经济性改善措施研究,在同类设备招标采购中具有广泛的参考价值。

宏观视角与全局思维作为本文技术观点背后的指导思想更值得采购管理人员思考,目前大多公司还是以采购成本控制作为衡量采购工作的绩效指标,该指标某种程度上禁锢了采购管理人员的眼界与思维,我们应更多关注采购管理在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价值创造,使价值理念自上而下、贯彻始终!



作者:李  阳

作者单位: 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合同商务部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