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工作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868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4868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 进口 |
1 | 提琴制作工作台1 | 10 | 台 | 是 |
2 | 提琴制作工作台2 | 8 | 台 | 是 |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30天内。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是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单位。
2.应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应答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lzm@ztgh.com.cn后电话告知010-68995059。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应答人填写的邮箱。报名材料:(1)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附件“比选报名登记表”标★处填写并签字。
四、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1年09月22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5层会议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中央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联系方式:袁玉峰、梁志妹 010-68995059
中央音乐学院
2021年9月14日
- 相关附件:
提琴制作工作台比选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