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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捐赠扶贫村温室大棚建设工程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14访问量:361信息来源:https://www.lvtc.edu.cn/2020/0513/c62a3678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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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捐赠扶贫村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邀请招标于2020年5月12日在安徽昌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捐赠扶贫村温室大棚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2020-AHCL-001

标段名称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捐赠扶贫村温室大棚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2020-AHCL-001

招标人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最高限价

贰拾柒万玖仟捌佰肆拾柒元零柒分(¥279847.07元)

代理机构

安徽昌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

2020年5月12日

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恒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贰拾陆万伍仟捌佰伍拾肆元陆角伍分

(¥265854.65元)

项目经理

陈同能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贰拾陆万捌仟陆佰伍拾叁元零柒分(¥268653.07元)

项目经理

王红涛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贰拾柒万壹仟肆佰伍拾壹元玖角柒分(¥271451.97元)

项目经理 

邬效超

公示时间

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5日

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

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投标人依法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公示期截止后无书面异议,中标公示自动生效。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向校纪检监察室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