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捐赠扶贫村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邀请招标于2020年5月12日在安徽昌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捐赠扶贫村温室大棚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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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0-AHCL-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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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捐赠扶贫村温室大棚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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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2020-AHCL-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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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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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贰拾柒万玖仟捌佰肆拾柒元零柒分(¥279847.0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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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昌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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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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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0年5月12日 |
计划工期 |
30个日历天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恒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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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贰拾陆万伍仟捌佰伍拾肆元陆角伍分 (¥265854.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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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陈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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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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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贰拾陆万捌仟陆佰伍拾叁元零柒分(¥268653.0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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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王红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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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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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贰拾柒万壹仟肆佰伍拾壹元玖角柒分(¥271451.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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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邬效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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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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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 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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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依法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公示期截止后无书面异议,中标公示自动生效。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向校纪检监察室提出书面投诉。 |